不请之法

拼音:bù qǐng zhī fǎ

不请之法怎么写好看

不请之法的解释

佛教语。谓佛陀在无人请问时,随机宣说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净土法门;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意为无问自说。见《翻译名义集·十二分教》。《无量寿经》卷上:“﹝ 如来 ﹞兴大悲,愍众生,演慈辩,授法眼,杜三趣,开善门,以不请之法,施诸黎庶。”

词语分解

  • 不请的解释 不必请示。《汉书·五行志上》:“上思 仲舒 前言,使 仲舒 弟子 吕步舒 持斧鉞治 淮南 狱,以《春秋》谊顓断於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颜师古 注:“不请者,不奏待报。”
  •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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