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拼音:hé píng gòng chǔ wǔ xiàng yuán zé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解释

1954年4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次提出。同年六月 中 印 、 中 缅 总理的联合声明中重申并确认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词语分解

  • 和平的解释 非暴力的;不通过战争方式的采取和平战略 指没有敌对、争端或骚乱的和平的环境 ∶没有战争的和平的方法 ∶心平气和,和洽安宁;温和的;不猛烈的药性和平详细解释.政局安定,没有战乱。《易·咸》:“圣人感
  • 原则的解释 言行所依据的准则详细解释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 毛 * 《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洪深 《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上篇三:“而‘肃清舞台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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