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

拼音: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领事裁判权的解释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词语分解

  • 领事的解释 一个政府派驻他国某一地区或城市的外交官员,任务保护本国与它的侨民的权益和处理侨民事务详细解释.所管之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取其领事之号。”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随所领之事以为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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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版 领事裁判权汉语词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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