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

拼音:tiān jīn tiáo yuē

天津条约怎么写好看

天津条约的解释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英、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出天津。

词语分解

  • 天津的解释 .银河。《楚辞·离骚》:“朝发軔於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极。” 王逸 注:“天津,东极箕斗之閒,汉津也。” 唐 李绅 《奉酬乐天立秋夕有怀见寄》诗:“天津落星河,一苇安可航。” 宋 欧阳修 《鹊桥仙》
  • 条约的解释 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得到国家合法权威批准的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府当局如国家或君主之间签署的契约详细解释.条例,规章。 唐 司空图 《唐故宣州观察使检校礼部王公行状》:“公举奏条约,给官緡以僦水工,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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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版 天津条约汉语词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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