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捕分府

拼音:yán bǔ fēn fǔ

盐捕分府怎么写好看

盐捕分府的解释

旧时知府下面专管盐务的同知。儒林外史》第十八回:“忽然前面一对高灯,又是一对提灯,上面写的字是‘盐捕分府’。”

词语分解

  • 盐捕的解释 负责稽查缉拿贩卖私盐罪犯的部门或人员。《清会典·吏部·官制》:“﹝ 康熙 五十八年﹞改 怀庆府 管粮通判,专管盐捕,为粮捕通判。”
  • 府的解释 府 ǔ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天府。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府。府尹。府治。府试。首府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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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版 盐捕分府汉语词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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