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银

拼音:yǎng lián yín

养廉银的解释

清 制,官吏于常俸之外,规定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银钱,曰“养廉银”。文职始于 雍正 五年,武职始于 乾隆 四十年。 清 黄辅辰 《戴经堂日钞》:“户部拟款八条……提各省裁减文武养廉银。”亦省称“ 养廉 ”。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二:“ 雍正 间,耗羡归公,定直省各官养廉,由 世宗 之独申睿断,因时制宜。” 孙中山 《上李鸿章书》:“加之厚其养廉,永其俸禄,则无瞻顾之心,而能专一其志。”参阅 徐珂 《清稗类钞·礼制·养廉》

词语分解

  • 养的解释 养 (養) ǎ 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生育,生小孩儿。 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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