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事

拼音:zhī shì

知事怎么写好看

知事的解释

(1) [county magistrat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

(2) [sensible]∶通晓事理;懂事

详细解释

(1).通晓事理;懂事。《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 汉 刘向 《列女传·梁夫人嫕》:“天子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知事明审。引见, 嫕 对上泣涕,赏赐累亿。”《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商小姐 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而今长大知事,也自欢喜他。” 清 李渔 意中缘·悟诈》:“到底是老人家知事。”

(2).主管事务。《管子·戒》:“於国有所不知政,於家有所不知事,必则 朋 乎。” 尹知章 注:“若皆知之,则事钟於己,将不胜任而败。 朋 能有所不知,故可以移政。”

(3).官名。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 宋 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 明 清 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 民国 改知县为县知事,省称知事,后又改知事为县长。 郭沫若 《黑猫》六:“府县的知事那时都还是旧人,知府姓 李 ,是 云南 人,和城内一家姓 李 的豪绅认了同宗。”

(4).官名。 明 清 时代的属官名。 明 清 之廉访司、通政司、按察司、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

(5).僧职名。掌管僧院事务。后称为住持。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六:“本朝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总称主首。而 宣和 三年禁称主字,改曰管勾院门,同管勾院门事,供养主作知事,庵主作住持。至 建炎 初,避御名,并改曰住持。”

词语分解

  • 知的解释 知 ī 晓得,明了:知道。知名(著名)。知觉(有感觉而知道)。良知。知人善任。温故知新。知难而进。知情达理。 使知道:通知。知照。 学识,学问:知识,求知。无知。 主管:知县(旧时的县长)。知府。知州
  • 事的解释 事 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办法:光着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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