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拼音:zhōng yīng guān yú xiāng gǎng wèn tí de lián hé shēng míng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解释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签订。内容为: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中国。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法律基本不变;行政官员由当地人担任,香港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词语分解

  • 声明的解释 ∶公开表态或说明庄严声明我们则公开声明,恰是为着促使这些东西的消灭而创设条件,而努力奋斗。;;毛 * 《论人民民主专政》 ∶指声明的文告发表声明详细解释.《左传·桓公二年》:“鍚鸞和铃,昭其声也;三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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