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
拼音:jí ,注音:ㄐㄧˊ ,部首:竹,笔画:20
五笔:TDIJ,五笔98:TFSJ,
统一码:7C4D ,郑码:MCEK,仓颉码:HQDA,四角码:88961
康熙字典笔画:籍:20; 分解查字:耤(zhuji),笔顺,撇横捺撇横捺横横横竖撇捺横竖竖横竖折横横,

康熙字典【未集上】【竹字部】籍

【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𠀤音踖。
【玉篇】書籍。
【尚書·序疏】籍者,借也。借此𥳑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
【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又戸籍。
【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又尺籍,所以書軍令。又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
【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
【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又租籍。
【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
【註】在工商曰租籍。又籍田。
【禮·祭義】天子爲籍千畝,諸侯爲籍百畝。
【詩疏】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
【五經要義】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籍,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又籍籍,語聲也。
【前漢·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籍籍。又狼籍。
【史記·蒙恬傳】此四君者皆爲大失,以是籍于諸侯。
【註】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又姓。晉籍談,漢籍福。又【正韻】詞夜切,音謝。
【前漢·義縱傳】治敢往少溫籍。
【註】言無所含容也。又地名。
【史記·秦本紀】靈公十年城籍姑。
【括地志】籍姑,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又叶檣龠切【左思·詠史詩】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長卿還成都,壁立何廖廓。四賢豈不偉,遺烈光篇籍。考證:〔【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疆求也。〕謹照原文疆求改彊求。
查看《康熙字典》扫描版籍在《康熙字典》第903页 第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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