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拼音:jì ,注音:ㄐㄧˋ ,部首:讠,笔画:4
五笔:YFH,五笔98:YFH,繁体字:計
统一码:8BA1 ,郑码:SED,仓颉码:IVJ,四角码:34700
康熙字典笔画:計:9; 分解查字:讠十(yanshi),笔顺,捺折横竖,

康熙字典【酉集上】【言字部】计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𠀤音繼。
【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
【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
【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
【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
【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
【註】弊,斷也。
【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
【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
【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又【玉篇】謀也。
【廣韻】籌策也。
【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又計簿。
【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
【註】送計簿于季氏。
【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
【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又計偕。
【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又官名。
【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
【師古註】專主計籍。
【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又神名。
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
【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又州名。
【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
查看《康熙字典》扫描版计在《康熙字典》第1147页 第0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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