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
拼音:zhòng ,注音:ㄓㄨㄥˋ ,部首:人,笔画:6
五笔:WWWU,五笔98:WWWU,繁体字:眾 衆
统一码:4F17 ,郑码:ODOO,仓颉码:OOO,四角码:80880
康熙字典笔画:众:6;眾:11;衆:12; 分解查字:人从(rencong),笔顺,撇捺撇捺撇捺,

康熙字典【補遺】【子集】【人字部】众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𥅫𠱧【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𠀤之仲切,終去聲。
【說文】多也。
【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
【易·說卦】坤爲眾。
【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
【書·湯誓】格爾眾庶。
【詩·周頌】命我眾人。
【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又眾雨。
【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又星名。
【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𠀤音終。義同。又草名。
【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又姓。
【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又叶諸良切,音章。
【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又叶諸仍切,音蒸。
【揚子·太𤣥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又叶才淫切,音琴。
【揚子·太𤣥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
【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查看《康熙字典》扫描版众在《康熙字典》第1545页 第0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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