斫案

历史典故

斫案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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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权曰:‘老贼欲废汉自立久矣,徒忌二袁、吕布表与孤耳。今数雄已灭,惟孤尚存,孤与老贼,势不两立。君言当击,甚与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权拔刀斫前奏案曰:‘诸将吏敢复有言当迎操者,与此案同!’”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二〇八年)九月,曹操军攻破荆州,刘表的儿子刘琮举众投降,曹操得其马步水军数十万,声势浩大,给东吴造成很大威胁。曹操在致权的一封信中说:“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吴主传》注引《江表传》)孙权得到书信拿给群臣看,东吴的官员莫不大惊失色。孙权于是召见群臣,商量对策,许多人都主迎接曹操,准备投降。

在东吴的文武官员中,只有周瑜、鲁肃等力主抗操。周瑜在分析了当时操、孙双方的形势之后,提出:“瑜请得精兵三万人,进驻夏口,保为将军破之。”这样,才最后坚定了孙权破操决心,拔刀将奏案砍断,以示决心。

后因以“斫案”比喻英勇决断行为。

宋文天祥《定计难》诗:“若非斫案生死,夜半何人敢突围!”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伐荻人

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四:“宋武帝裕字德舆,小字寄奴,微时伐荻新洲,见大蛇长数丈,射之,伤。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四声,往视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捣药。问其故,答曰:‘我王为刘寄奴所射,合散敷之。’帝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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