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凫楚乙

历史典故

越凫楚乙怎么写好看

越凫楚乙怎么写好看

    凫:野鸭。乙:通“”,燕子。同样一只大雁,越人认为是野鸭,楚人认为是燕子。比喻由于主观条件的制约,对同一事物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南朝时,佛教盛行,道家也不示弱。司徒从事中郎张融(事迹见“量体裁衣”条)作《门律》,其中有调和佛道之语,欲使二者归一。他说:“道和佛,本投合无间,别无二异。我曾见佛道之人与儒家、墨家之徒辩论,也看到佛道之间争论不休。过去,曾有鸿雁从高空飞过,由于距离太远,越人以为是野鸭,楚人认为是燕子。虽然人有来自楚、越之分,但鸿雁却是固定不变的。”欲以此说明佛、道虽表面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

【出典】:

    《南史·顾欢传》卷75,1879页:“从事中郎融作《门律》云:‘道之与佛,逗极无二……昔有鸿飞天首,积远难亮,越人以为凫,楚人以为乙。人自楚、越,鸿常一耳。’”


并列 凫,野鸭;乙,通“”,燕子。同样一只大雁,越人以为野鸭,楚人以为燕子。语本《南史·顾欣传》:“昔有鸿飞天首,积远难亮,越人以为凫,楚人以为乙。人自楚、越,鸿常一耳。”紫萼《李韧兰》:“越凫楚乙休题品,识字何曾为近名。”△贬义。用于比喻由于认识主观片面,而各执一词,对事物作出错误的断。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噬指弃薪

后汉书.周磐传附“蔡顺”:“(顺)少孤,养母。尝出求薪,有客卒(音cù,同猝,突然)至,母望顺不还,乃噬(音shì,咬)其指,顺即心动,弃薪驰归。”此事,又见载于白孔六帖。后因以“噬指”指母子眷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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