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债要用血来还

历史典故

指犯下杀害人命的罪行,必须以死抵偿。《桥隆飙.二十》:“同志们,走!血债要用血来还,欠一分也不成!”

词语分解

  • 血债的解释 犯了使人死亡的严重罪行
  • 来还的解释 归来;回来。史记·陈杞世家:“﹝ 楚庄王 ﹞已诛 徵舒 ( 夏徵舒 ),因县 陈 而有之,羣臣毕贺。 申叔时 使於 齐 来还,独不贺。” 唐 元稹 酬乐天待漏入阁见赠诗:“谪仙名籍在,何不重来还?”宋史·乐志十一:“南溟浮天,旁通百蛮,风檣迅疾,琛舶来还。”

历史典故推荐:梗顽不化

谓十分顽固,无法感化。续儿女英雄传第一回:“目下山东有名绿林,可知道他们形状否;内中可有能劝化改行的,还有梗顽不化,本事十分利害的否?要一一请教。”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人民反清斗争资料.山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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