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而有灵,嘉斯宠荣

历史典故

嘉:乐,喜欢。斯:代词。一作“兹”,“其”。宠荣:特指皇帝所给予的恩宠和光荣。 死者鬼魂如有灵验,应为皇上给的这些恩宠和光荣而感到快乐。 古代帝王褒恤死者诏书中的结尾套语。语出《后汉书.梁统传.附子竦》引和帝追谥梁竦诏:“其追封谥皇太后父竦为褒亲愍,比灵文顺成恩成侯。魂而有灵,嘉斯宠荣。”汉.邕《鼎铭》:“诏曰:‘制诏尚书朱穆,立节忠亮,不幸而卒,朝廷焉。今使权谒者中郎杨贲赠穆益州刺史印绶。魂而有灵,嘉其宠荣!’”晋.潘岳《马汧督诔》:“今追赠牙门将军,祠以少牢。魂而有灵,嘉兹宠荣!”

词语分解

  • 宠荣的解释 犹尊荣。史记·礼书:“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 晋 庾亮 让中书令表:“夫富贵宠荣,臣所不能忘也;刑罚贫贱,臣所不能甘也。” 宋 曾巩 寄欧阳舍人书:“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 明 唐顺之 告病疏:“臣某本樗櫟粗材,过蒙陛下甄録,使得待罪翰林,此宠荣之至极。”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古书与白话:“或者在白话文之类里找出一点古气,反过来替古董增加宠荣。”

历史典故推荐:歌凤

同“歌楚人凤”。唐 李商隐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泣麟犹委吏,歌凤更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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