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说话爽直而招来灾祸。明.无名氏《鸣凤记.幼海议本》:“下官目睹其奸,不容不奏,岂不知直言取祸。”亦作“直言贾祸”。贾:买,引申为招来。《野叟曝言》四一回:“文太夫人早知文郎必以直言贾祸,潜避至此。”
主谓 说话爽直,招惹灾祸。明·王世贞《鸣凤记·幼海议本》:“下官目睹其奸,不容不奏,岂不知直言取祸。”△贬义。多用于评价处世为人方面。也作“直言贾祸”。
源见“木雁”。比喻因不材而遭祸。宋 陆游书意诗:“一鸣辄斥不鸣烹,祸福元知未易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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