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珠厓

历史典故

汉书.贾捐之传》:“贾捐之字君房,贾谊之曾也。……珠厓,……自初为郡至昭帝始元元年,二十余年间,凡六反叛。……至宣帝神爵三年,珠厓三县复反。露元年,九县反。辄发兵击定之。元帝初元元年,珠厓又反,发兵击之。诸县更叛,连年不定。……捐之对曰:‘……(珠厓)弃之不足惜,不击不损威。……况於劳师远攻,亡士毋功乎!……愿遂弃珠厓。……’……上乃从之。”

西汉贾捐之曾上书劝汉元帝放弃珠厓。后来诗文中常以“弃珠厓”为抛弃国家土之典。

清.遵宪《书愤》:“一自珠厓弃,纷纷各效尤,瓜分惟客听,薪尽向予求。”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贤身贵体

谓身分高贵。管子.立政:“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 并列 指高贵的身份。管子·立政:“虽有~,毋其爵不敢服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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