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见“人赃俱获”。
不顾廉耻。明.方孝孺官政:“于是处士以不仕为高,恒人以得位为宜;而仕者之势不尊,威不行,而令不信于下,知不为众之所与也,则益不自重,而为毁廉蔑耻之行。” 并列 毁、蔑,均同“弃”。形容人不要廉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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