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
历史典故
不为已甚怎么写好看
《孟子.离娄下》:“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已,犹太也。杨氏曰:‘言圣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
不为已甚,后常指不做过分的事,适可而止。待人处事,当以中正为宜。
《廿载繁华录》第三六回:“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为已甚,不过大吏过严罢了。”
述宾 已甚,过分。不做过分的事。语出《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卧龙生《玉剑香车》(下):“司徒森不为已甚,见他已经后撤,立即停剑不攻。”△多用于办事适可而止方面。多指对人的批评责备适可而止。→恰到好处 ↔矫枉过正
词语分解
- 不为的解释 1.不做;不干。诗·卫风·淇奥:“善戏謔矣,不为虐兮。”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宋 曾巩 寄欧阳舍人书:“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铭始不实。”2.谓收成不好。墨子·杂守:“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 王念孙 读书杂志·墨子六:“‘岁不为’,犹玉藻言年不顺成也。”淮南子·本经训:“是故上下
- 已甚的解释 过分;过甚不为已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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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见“山阳笛”。表示对亡友的哀念。清 董元恺笛家.追悼史远公词:“一笛山阳,曲终梦断,泪浥春衫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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