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怒难犯

历史典故

众怒难犯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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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谓众人的愤怒难以抵挡。公元前563年,子孔代替子驷主持郑国国政。为贵族和各级官吏起草了一个誓约,要求他们各按职,奉公守法。贵族官吏及其子弟纷纷表示反对。子孔想杀掉他们。子产出来劝阻并要求他烧掉这个誓约。子孔不同意,说:“制定誓约是为了治国,不能因众人反对就烧掉它,这样就成了众人为政,国家就无法治理了。”子产说:“众人的愤怒是难以触犯的,单凭个人意愿办事也很难成功。两个问题交织在一起是十分危险的。不如烧掉誓约,使大家安定下来,你继续执政,众人疑虑也可以平息。专权独断不能成事,触犯众人就要惹祸,你一定要焚毁誓约。”子孔同意了,便在国城外焚毁誓约,大家的不满也就平息下来。

【出典】:

    《左传·襄公十年》:“子孔当国,为载书,以位序,听政辟。大夫、诸、门子弗顺,将诛之。子产止之,请为之焚书。子孔不可,曰:‘为书以定国,众怒而焚之,是众为政也,国不亦难乎?’子产曰:‘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不如焚书以安众,子得所欲,众亦得安,不亦可乎?专欲无成,犯众兴祸,子必从之。’乃焚书于仓门之外,众而后定。”

【例句】:

    唐·房玄龄《晋书·李特载记》:“弱而不可轻者,百姓也。今促之不以理,众怒难犯,恐为祸不浅。”


主谓 众人的愤怒不可冒犯。语出《左传·襄公十年》:“子产曰:‘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边震遐《秋鸿》:“众怒难犯,不犯,最好。”△贬义。多用于劝诫不可做出引起众人共愤的事。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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