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埋狗窃
历史典故
椎埋狗窃怎么写好看
谓抢杀偷盗,不务正业。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六:“自绛灌至申屠嘉,皆向时椎埋狗窃之人。”
并列 抢杀偷盗,不务正业,作恶多端。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6:“自绛灌至申屠嘉,皆向时椎埋狗窃之人。”△用于歹徒。→椎埋穿掘
词语分解
- 椎埋的解释 1.劫杀6*人而埋之。亦泛指杀6*人。史记·酷吏列传:“ 王温舒 者, 阳陵 人也。少时椎埋为姦。” 裴駰 集解引 徐广 曰:“椎杀6*人而埋之。”新唐书·窦建德传:“我闻 高鷄泊 广袤数千里,葭薍阻奥,可以违难;承间窃出,椎埋掠夺,足以自资。”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但不知椎埋恶少,何以能见及此。”2.指消灭。 陈毅 让两淮诗:“诱敌何妨让两 淮 ?贼军到此好椎埋。”3.盗墓。南史·萧颖
- 狗窃的解释 犹狗盗。魏书·北海王详传:“故五刑为用,犹陷触网之诛;道几胜残,寧息狗窃之响。”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六:“ 汉 大要以军吏立国, 萧 曹 起郡吏而为相,自 絳 灌 至 申屠嘉 皆向时椎埋狗窃之人。”参见“ 狗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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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昆明灰”。清 丘逢甲答台中友人诗:“归来谁与话酸辛,满目茫茫劫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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