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忌韩非

历史典故

《史记.韩非列传》:“(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人或传其(韩非)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6*杀。韩非欲自,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秦始皇时,丞相李斯为人妒忌,他曾进谗言陷害自己的同窗韩非,并在狱中迫使其自6*杀身亡。后用为讽忌贤妒能进谗言害人之典。

唐.孟迟《寄浙右旧幕僚》诗:“勾践岂能容范蠡,李斯何暇救韩非。”

词语分解

  • 李斯的解释 李斯?-前208 : 秦代政治家。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曾跟随荀子求学。后为秦王嬴政的谋士,曾建议对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政策。秦统一六国后担任丞相,主张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并以“小篆”作为全国规范的文字;建议秦始皇焚诗、书,禁私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6*杀,立少子胡亥为帝。后被赵高谋杀。
  • 韩非的解释 约前280—前233 战国末年的哲学家和政治家。出身于韩国贵族,师于荀况,著有孤愤、五蠹、说难等,深受秦王政的重视,并出使秦国,后被李斯等陷害。死于狱中。他吸取当时道、儒、墨各家思想中的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发展了前期法家思想,集法家学说的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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