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人口实
历史典故
贻人口实怎么写好看
贻:给。口实:话柄。《书.仲虺之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后用以指做事说话不小心,给人留下话柄。清.李伯元《南亭笔记》卷二:“谓庆宽为醇贤王赏识之人,父功之,子罪之,未免贻人口实。”王火《战争和人》一卷四:“以秘书长的地位来说,去到武汉,共赴国难,如鱼龙入海,必然会鹏程万里,大展抱负。困守在此,得不偿失,贻人口实。”
述补 贻,遗留;口实,借口。给人留下可以利用的借口。胡山源《散花寺》:“一句假话也不说,不做贻人口实的事!”△贬义。用于可被人利用攻击、非议或讥笑的事。→授人口实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猪肝累尹
同“猪肝多累”。清 张问陶忆家园诗之四:“猪肝累尹身难避,雀舌留宾手自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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