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叶xiè)

历史地名

河南省中部。属平顶山市。面积 1370 平方千米。人口82.3万。辖5镇、13乡。县人民政府驻昆阳镇。春秋为叶邑(今叶县西南旧县),属楚。《春秋》成公十五年(前576年):“许迁于叶”,即此。战国秦昭王十五年(前292年)取叶,自后亦称叶阳邑;又置昆阳邑(今叶县县城),属。秦置昆阳县(治今叶县县城,属颍川郡)、叶县(治今叶县西南旧县,属南阳郡)。三国属魏。晋时叶县属南阳国,昆阳县属襄城南朝宋大明元年(457年)废叶县。北魏复置叶县。东魏天平初置南安郡南安县,郡、县均治今叶县南,北周废。北齐襄州治叶县(今叶县西南旧县村)。北齐改昆阳县为汝坟县。北周废襄州。隋属颍川郡。唐属汝州,武德四年(621年)置叶州,治叶县(今叶县西南旧县);五年废叶州,县属北澧州。贞观八年(634年)属鲁州。开元四年(716年)置仙州,治叶县(今叶县西南旧县);二十六年废仙州,叶县改属许州,同年又改属汝州。金泰和八年(1208年)改属裕州。蒙古至元初复置昆阳县,三年(1266年)废,移叶县治昆阳城,即今叶县。清属南阳府。1913年属豫西道,1914年属河洛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48年属许昌专区,1969年属许昌地区,1983年改属平顶山市。地处伏牛山山前平淮平原区,地势西高东低。沙河及其支流灰河、澧河、干江河自西向东流经县境。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产小麦、玉米、烟叶、油料作物。矿产有煤、盐、铁、石墨、白云石、重晶石、大理石等。工业有酒精、水泥、机械、化肥、采矿等。平舞铁路斜穿县境,311国道南、漯叶公路在县城相交。古迹有昆阳城遗址、宋黄庭坚书唐韩伯庸《幽兰赋》石刻、石门嘉遁、讲武台、文庙大成殿等。

历史地名推荐:乌斯藏

即乌思藏。元、明两代对西藏前后藏的称谓。 即“乌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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