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名
即今浙江绍兴县东樊江乡。乾隆 《绍兴府志》 卷7《市》 引 《万历志》: 樊江市 “在府城东三十里”。
清分卫前藏、藏后藏、喀木康、阿里四部,统称西藏地方。由理藩院直接管理。民国除西康设省外,余沿旧制。1951年和平解放。1955年改置西藏自治区筹委会。1965年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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