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历史地名

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北与蒙古国交界。面积8.5万平方千米(市辖区114平方千米)。人口270.6万(市辖区25.9万),有蒙古、汉、回、满等民族。辖集宁区和察哈尔右翼前、察哈尔右翼中、察哈尔右翼后、四子王4旗,兴和、卓资、商都、凉城、化德5县,代管丰镇市。市人民政府驻集宁区。乌兰察布,蒙古语意为“红山口”。明为蒙古族所据,置土默特万户。清为乌兰察布盟。1950年成立乌兰察布自治政府,驻乌兰花镇;同年改为乌兰察布蒙古族自治区,迁驻包头市昆都仑召。1954年又改为乌兰察布盟,驻固阳县。1958年盟行政公迁集宁市。2003年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盟所属行政区域划入;原集宁市改区。北靠内蒙古高原,中横阴山山脉,南伸土高原。地势中部高,南、北低。分别有黄河永定河、内陆河三大水系的十七条河流。属中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农产小麦、莜麦、谷子、糜黍,畜产牛、马、绵羊、山羊。土特产有地毯、骨胶、熏鸡等。有铁、锰、铬、金、铝土等矿产。工业有机械、冶金、电力、煤炭等。京包、集通、集二、丰准铁路,110、208国道和集多、呼锡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战国及唐代古城遗址、汉墓群、辽墓群、明长城遗址,召河、灰腾锡勒为草原旅游胜地。

历史地名推荐:鄂尔和楚克山

亦作鄂尔霍楚尔山、鄂勒霍楚尔山。在今新疆额敏县东北。清乾隆 西域图志 卷22: 鄂尔和楚克鄂拉 “在巴尔鲁克鄂拉东北四百里,绰尔郭南,纳林和博克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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