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财务司

历史官职

名。6*6*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 一、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二、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三、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四、铁道改良、扩充、建设的筹款;五、铁道账目单据款项的稽核;六、铁道会计及统计事项;七、铁道财产的处理事项;八、铁道土地的收买处分事项;九、铁道的经济调查及设计事项;十、省有民有铁道财务的监督事项;十一、其他一切铁道财务事项;十二、国道财务事项。以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词语分解

  • 铁道的解释 一种永久性道路,上面有按间距铺设并固定在枕木上的钢轨,枕木置于水平或有坡的铺有道碴的路基上,为货车、客车及其他机车车辆提供轨道

历史官职推荐: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使

官名。见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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