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部分配司

历史官职

名。6*6*政府设置,属粮食部,职掌分配所征收的粮食于消费市场。以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词语分解

  • 粮食的解释 古时行道曰粮,止居曰食。后亦通称供食用的谷类、豆类和薯类等原粮和成品粮。供食用的谷物、豆类和薯类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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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南宋置,掌发卖香药、匹帛,收其值纳左藏南库。隶太府寺,由太府寺丞专管,其下设监官。 官库名。宋置,属太府寺。掌发卖香药、匹帛,所得之款项,交于左藏南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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