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推官

历史官职

府推官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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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宋代于开封府左右推官各一人,分日轮流审案件。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人。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从六品,掌总众事,分判户、刑二案事,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诸府推官一人,正七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兵、刑、工三案之事。元代散府有推官一人,专治刑狱。明代顺天府推官秩从六品;外府推官秩正七品。清初,各府尚设有挂衔推官及推官各一人,专掌谳狱之事,先后在颇治三年(公元1640年) 与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停设。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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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唐有此加官,诏除而非正式加官,无职事。宋也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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