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送故主簿
历史官职
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太守在甲郡所辟的主簿,随太守转任乙郡,谓之送故。如《宋书·谢方明传》记其在东晋义熙中为晋陵太守,转南郡相,“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隋书·百官志上》谓梁郡县均有“送故”之员,是南朝梁亦有送故主簿。
词语分解
- 主簿的解释 官名。 汉 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 魏 晋 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县虽仍置主簿,但任职渐轻。 唐 宋 时皆以主簿为初事之官。 明 清 时各寺卿也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为佐官之一。后省并。南史·儒林传·伏曼容:“﹝ 伏曼容 ﹞父 胤之 , 宋 司空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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