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太医都尉

历史官职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与“太医都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词语分解

  • 都尉的解释 官名,次于将军的军官吴广为都尉。——史记·陈涉世家项王使都尉 陈平召 沛公。——史记·项羽本纪

历史官职推荐: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有三京府、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均兼理司法。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前者佐理刑事,后者佐理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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