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基本工业工厂设计委员会

历史官职

实业部直属机构。6*6*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一日公布的《国营基本工业工厂设计委员会章程》规定,其宗旨为拟定国营基本工业各工厂的具体详细计划及预算。本会委员除工业司长及技监为当然委员外,由部长指派或聘任,开会时由工业司司长及技监轮流任主席;设常务干事、文书各一人,由委员会公推。本会每月开会一次,遇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开会由主席召集之。议决各事经部长核定后交由主管司、科办理之。本会依基本工业的种类得设分组委员会,其主任由委员公推,各分组委员开会时由各该分组主任临时召集。

词语分解

  • 国营的解释 国家的,属于国家政府的,由国家政府经管或提倡的一条国营柏油路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厨厩

厩名,掌养供食用之畜,其长官称厨厩长,副长官称厨厩丞,为皇后、太子属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参看“厨厩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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