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制,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称为革职责问。
官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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