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制边防财用司

历史官职

即 “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


宋代“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的简称,见该条。

词语分解

  • 经制的解释 1.治国的制度。 汉 贾谊 治安策:“岂如今定经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姦人亡所几幸,而群臣众信,上不疑惑!” 明 张居正 请乞优礼耆硕以光圣治疏:“﹝ 徐阶 ﹞定经制以核边费。” 清 马建忠 上李伯相覆议何学士如璋奏设水师说:“伏查国家经制,凡一事关係数省者,则责成一人以督理之。”2.经理节制。尉缭子·制谈:“经制十万之众。”新唐书·裴度传:“惮 度 復当国,因经制军

历史官职推荐:府正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隶詹事院、储政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为府正司。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仁宗延祐四年1317复立,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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