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民国时,各省的土地行政机关,掌管公有土地、土地测量、土地登记、保管土地册籍、估计地价等。其长官为局长,总理全局事务;下设秘书、科长、科员、技正、技士等。
金、元太医阶官名。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五阶之第一阶,从三品。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保宜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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