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兵马司

历史官职

名。明清管理京师治安之机构。掌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火禁之事。元朝曾于大都路设兵马,掌治京城治安。明沿元制。洪武(1368—1398)中于北京、南京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始称五城兵马司。设指挥、副指挥及吏目等。清顺治(1644—1661)中京师五城沿置,每城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分别设置衙署,隶于巡城御史。并掌宣示条教、平粜、赈恤等事。每城各司二坊,副指挥、吏目各管一坊。乾隆三十一年(1766),东、西、南、北四城副指挥分别移驻朝阳、阜成、永定、德胜诸门外,钤辖关厢。


官署名。明代设东西南北中五城兵马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其官有指挥使各一人,正六品,副指挥使,各四人,正七品。见《明史·职官三·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清沿明制,《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兵马司指挥(正六品)、副指挥(正七品)、吏目,五城各一人,掌巡缉盗贼,平治道路,稽检囚徒。”

词语分解

  • 五城的解释 指五城御史。清时京城内分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京兆五城不敢专决。——清· 方苞狱中杂记
  • 兵马司的解释 官署名。专理京城捕盗及斗殴等事。始建于 元 代。 至元 九年改千户所为大都路兵马司, 明 沿设五城兵马司。 清 制同。 清 李渔 意中缘·卷帘:“你这狗才,不要慌,待我明日写一箇贴子,送到兵马司去,打断你的狗筋。”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碧云岩题名跋:“ 宋 京师有警巡院,听讼,如 明 兵马司。”参阅元史·百官志六。

历史官职推荐:祗候高班内品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位在祗候高品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黄门内品。 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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