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亲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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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亲移试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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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须进行回避。宋初尚无此制,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真宗时始设别试所,专考试官亲戚。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惟在铨试、公试时,士人不须别试,只须将试卷转送他房考校。各地官员的亲属,在应试时须牒送转运司赴牒试或漕试。嘉熙元年(公元1237年)罢牒试,改赴寓试。参见“别头试”、“避房法”、“漕试”、“牒试”、“寓试”。

词语分解

  • 避亲的解释 1.谓因有亲戚关系而不施及其身。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隋书·房彦谦传:“未有罚则避亲,赏则遗贱者也。”2. 唐 宋 以后封建社会的考试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亲属关系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则职位较低者改官他地。 唐 孙逖 授张博济户部员外郎制:“时宰避亲,良才久滞。”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身方督作,匪懈於服劳;法有避亲,遽蒙於易地。”
  • 试的解释 试 (試) shì 按照预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试车

历史官职推荐:有家

卿大夫代称。尚书·虞书·皋陶谟:“夙夜浚明有家。”孔安国传:“卿大夫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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