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总务处之命主管差遣事项,应差者随同督察员进行稽查和弹压重大事变。设巡官十二人,巡长三十四人,巡警一百三十三人。
官署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五品。设署令五人,署丞二人。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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