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课税使

历史官职

官名。又称宣课使、税课使。元朝置。太宗二年(1230)在所辖十路内设征收课税所,选择士人任征收课税使为长官燕京时可,宣德路中,西京路周立和,太路吕振,平阳路杨简,真定路王晋,东平路瑜,北京路王德亨,平州夹谷永,济南路田木西。掌管路内科差、租税、课税的征收与转运,兼管刑名和选考儒士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理藩院督催所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稽察全院文移,注销文卷等事。设满 、蒙司员各一人,笔帖式十六人,经承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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