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左司副

历史官职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副使为左、右司副,各一人,正八品,佐司正掌朝会典礼等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左、右司副等官并罢。

词语分解

  • 殿庭的解释 1.宫殿阶前平地。三国志·吴志·吴范刘惇等传论“舍彼而取此也” 裴松之 注引 晋 葛洪 神仙传:“﹝仙人 介象 ﹞乃令人於殿庭中作方埳,汲水满之。” 唐 刘禹锡 和令狐相公初归京国赋诗言怀:“殿庭捧日彯缨入,阁道看山曳履回。”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端悫:“ 宋璟 为广府都督……在马竟不与 思勗 交一言。 思勗 以将军贵倖殿庭,因诉 元宗 , 元宗 嗟嘆良久,即拜刑部尚书。”2.朝廷。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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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部族军之一。太祖收国二年公元1116年五月置,由渤海八猛安组成。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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