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赍奏官

历史官职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职同天将,专掌朝臣进奏事务,凡一切本章进献,先盖“会同公议”(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印章后,盖赍奏官图记,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以资便利。既盖“会同公议”印章后,即封箱递至赍奏官,赍奏官阅后,再加图记,即用自印封箱传献幼东王盖金印转献幼天王。遂以幼西王有和为赍奏官,因萧有和本为王爵,故改为职同西王。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正月十六日,又下诏以幼西王年幼读书,另封得用为忠诚四天将任殿前赍奏,以代理幼西王之职。

历史官职推荐:右尉

官名,汉朝长安县置,掌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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