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清末各省之教育培训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变。各省一所,受督抚监督。由提学使选聘本国或外国精通教育之士讲演教育学,教授管理诸法、教育行政、视学制度等。自提学使以下,所有学务职员,每周至少须上堂听讲三次。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将作少府左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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