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1、新定考察官吏的科条。三国志·魏书·何夔传:“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2、新设立的考试科目。宋史·选举志:“又立新科。”3、科举考试,在本年度考上的称“新科”,如新科状元、新科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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