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

历史官职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儒学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草泽之士,均许应诏对策。

词语分解

  • 经学的解释 把儒家经典作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内容包括哲学、史学、语言文字学等
  • 法科的解释 1.指刑法条例。后汉书·郭躬传:“ 躬 奏讞法科,多所生全。” 南朝 陈 徐陵 谢儿报坐事付治中启:“儿 报 不能谨洁,敢触严网,右趾铁繫,事允法科。”宋书·明帝纪:“夫愆有小大,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而降辟次网,便暨钳挞,求之法科,差品滋远。”2.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 鲁迅 三闲集·我和<语丝>的始终:“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

历史官职推荐:钦帅

参见“钦差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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