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淮委员会

历史官职

名。6*6*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导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管理员、工务员若干人;秘书处设处长一人,科长、科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

词语分解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左尚方

官署名。参见“尚方”。 官署名,秦汉置尚方,由令丞主持,掌造皇室所用刀剑玩好之物,属少府,西晋置左、中、右三尚方,南朝置左、右尚方,一令一丞,皆掌造兵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晋书·职官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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