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总督

历史官职

河道总督怎么写好看

河道总督怎么写好看

官名。明清督理河道之最高长官。掌治南北各河疏浚堤防之事。明永乐九年(1411),遣尚书治河,此后间遣侍郎都御史。成化(1465—1487)后始称总督河道。嘉靖二十年(1541),以都御史工部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万历五年(1577)改称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一人,又称总河。综理、运两河事务。驻济宁册。康熙十六年(1677)移驻清江浦。雍正二年(1724)设副总河一人,管理河南河务。七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分管南北两河。八年,增设直隶河道水利总督一人,寻裁。初南北两总河并兼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乾隆四十八年(1783)始定兼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咸丰十年(1860)裁江南河道总督、事归漕运总督兼管。所辖有河标之中、左、右三营及驻运河黄河等八个营,官兵三千多员名。下设书吏二十人,协助办事。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河东河道总督,自此河务无专官。


官名。清朝设此官,掌管堤防保护、河道疏浚等事;其虽为河务官员,却加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其下属官员,与地方军政系统相同,文职有道员、同知通判及州县官,武职有河标副将、河营参将守备千总、把总等。河道总督为正二品,江南一人,驻淮安清江浦;山东、河南一人,驻济宁;直隶一人,以总督兼任。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

词语分解

  • 河道的解释 河水流经的路线,通常指能通航的水路
  • 总督的解释 1 ∶明初在用兵时派往地方巡视监察的官员;清朝始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一般管辖两省的军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总督胡宗宪。——明史2 ∶英法等国派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加拿大总督3 ∶英国国王派驻自治领的代表

历史官职推荐:摄政王

古代君主即位时年幼不能理政,由其长亲代行职务,称摄政。清朝顺治1644—1661初年睿亲王多尔衮和清末宣统1909—1911时醇亲王载沣均以亲王摄政,因称“摄政王”。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河道总督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