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馆总纂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大行郎

为大行令的属官,职似谒者,掌斋祠傧赞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行令”条。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修订法律馆总纂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