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词语分解
- 节义的解释 亦作“ 节谊 ”。谓节操与义行。管子·君臣上:“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后汉书·安帝纪:“其赐人尤贫困、孤弱、单独穀,人三斛;贞妇有节义十斛。” 李贤 注:“节谓志操,义谓推让。”新唐书·张建封传:“帝又使左右以所持鞭赐之,曰:‘卿节谊岁寒弗渝,故用此为况。’”按,旧唐书·张建封传作“节义”。 元 李文蔚 圯桥进履第三折:“论节义呵,我学那存忠孝施正礼行仁道治纲常 伊尹 扶 汤 。”
见“出使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