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民政科

历史官职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6*6*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历史官职推荐:茶盐转运司

官署名。元代于四川设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其职如转运盐使司而兼理茶务,秩从三品。设使一人,同知、副使、运判各一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下辖盐场十二所。明代在洪武中亦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设官如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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