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左寺丞

历史官职

官名。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设左、右寺丞各一人,秩正五品,为堂上官,与少卿同佐卿理事。清朝亦设左、右寺丞,为左、右二寺官,均满、汉军、汉各一人; 正六品,相当于明朝之左、右寺正。

词语分解

  • 大理的解释 1.掌刑法的官。 秦 为廷尉, 汉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复为廷尉。 北齐 为大理卿, 隋 唐 以后沿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夷吾 不如 弦商 ,请立以为大理。”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礼·月令注:‘理,治狱官也。 有虞氏 曰士; 夏 曰大理; 周 曰大司寇。’”2.星名。星经卷上:“大理二星,在宫门内,主刑狱事也。”3. 五代 至 宋 时 云南 的地方政权。 五
  • 寺丞的解释 官署中的佐吏。 宋 叶适 送宋知录诗:“节相喜材添局务,寺丞引类借朝裙。”

历史官职推荐:太阴监

①官署名。唐朝设于陆浑今河南嵩县东北,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等官。属将作监。②官名。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 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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